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学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太康县,现住扶沟县。

被告:王冈军(曾用名王同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扶沟县。

审理经过

原告马学才诉被告王冈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后,马学才于2021年9月29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马学才撤诉申请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学才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马学才承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