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住所地大厂县夏垫镇穆斯林商贸大街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10936258L。

被执行人:郭丽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三河市。

被执行人:李昌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三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昌翰、郭丽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书面向本院提出撤销申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冀1028执4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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