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孔德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柘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占江,河南保航律师事务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正威,河南保航律师事务实习律师。 被告:何江林,男,****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被告:贾中良,男,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苏嘉,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传涛,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北京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蒋清林,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鹏飞,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亚彬,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河南顺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 法定代表人:贺登献,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保军,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魏庆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卓,男,****年**月**日出生,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商丘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黄国斌,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孔德中与被告何江林、贾中良、北京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顺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商丘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因案情疑难复杂,不宜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原使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培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