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安徽润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金山中路11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065222536W。
法定代表人:石凤林,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邓勇与被告安徽润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原告邓勇在本院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邓勇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