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849023631G(1-1)。
负责人:程航,该分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珍维,安徽明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军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淅川县,现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被告陈军民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陈军民于起诉时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使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