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伟,男,1971年出生。
被执行人:常江,男,1985年出生。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伟与被执行人常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6月19日达成分期给付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杨伟于当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兵0202执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