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董爱芝,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应民,河北十力(广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晓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审理经过
原告董爱芝与被告张晓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5月26日本院立案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2021年8月3日原告董爱芝本人亲自到庭,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对被告张晓磊的起诉,本院依法核实了原告董爱芝的身份,并对原告董爱芝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对询问过程依法进行了录像拍摄。在询问笔录中原告董爱芝陈述:“我到法院是来撤诉的,撤回对张晓磊的起诉,张晓磊是我外孙女,我向法院要求撤回起诉是真实的,没有人逼迫我,是自愿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董爱芝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张晓磊的起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董爱芝撤回对被告张晓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