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杨学勤、时磊: 申请人杨学勤与被申请人时磊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时磊名下财产均已冻结(查封)。至此,申请人杨学勤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豫1329民初331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范 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艾晓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