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沈晓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柳州市鱼峰区。
被执行人:韦丽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柳州市鱼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沈晓玲与韦丽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在淘宝网对被执行人韦丽红名下的位于柳州市房屋进行拍卖,期间,案外人黎敏、陈小军对该房产权属及你与韦丽红对该房的抵押进行了起诉。案号为(2021)桂0203民初4925号,所以拍卖行为中止。申请人同意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203执29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