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唐河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房德亮,任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放,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唐河县黑龙镇尹田学校。
负责人张汉祥,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唐河县。
审理经过
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唐自然罚决字(2020)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21年7月29日向我院申请执行唐河县黑龙镇尹田学校为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1、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河县黑龙镇尹田学校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时,经现场调查走访,且向唐河县黑龙镇政府了解情况,被执行人唐河县黑龙镇尹田学校已被撤并,该学校已不存在;2、本院依法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工商、民政、车辆、证券、不动产登记信息及银信和网络金融部门的存款情况,根据反馈结果,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328执14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