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沧州市王瑞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沧州市运河区红卫街200间一排1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平,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DRXDU4A。

委托代理人:李增华,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孔自强,男,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审理经过

原告沧州市王瑞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孔自强买卖合同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原告沧州市王瑞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沧州市王瑞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