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兴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兰州市红古区。
被执行人:兰州龙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法定代表人:江胜荣,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张兴伟与被执行人兰州龙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甘0111民初184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兴伟于2020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82318元(含执行费1118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为:一、被执行人于2021年3月8日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案件款6451元,剩余74749元被执行人承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付清,二、被执行人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如违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经合议庭合议,本案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五十七条第(六)款,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0)甘0111执5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朱存胜
审判员 张兆鸿
审判员 牛高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宫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