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宋海利,男,1973年出生。
被执行人:新疆黑果枸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07609471XR,住所地: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394号。
法定代表人:李想,系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海利与被执行人新疆黑果枸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5月12日达成分期给付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宋海利于当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兵0202执恢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葛洪禄
审判员 吕志宏
审判员 蒲彦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