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中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肇东市。
被告:孙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肇东市。
委托代理人:李雪环,肇东市东发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胡钰茜,肇东市东发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原告孙中文与被告孙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在本院开庭审理时,经庭审调查发现,本案系合伙人之间拖欠清算款纠纷,并不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经当庭释明,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中文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0.00元,由原告孙中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