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王广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申请人:张玲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王广财、张玲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王广财、张玲华称,王荣青系申请人之子,于2013年11月2日在滨州黄河大桥意外落水后下落不明至今,经多方查找未果,无奈之下,申请宣告王荣青死亡。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王荣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滨州市滨城区,原住滨州市滨城区,系申请人王广财、张玲华之子。于2013年11月2日在滨州黄河大桥意外落水后下落不明。申请人王广财、张玲华申请宣告王荣青死亡后,本院于2021年6月2日在《滨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出寻找王荣青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王荣青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王荣青自2013年11月2日在滨州黄河大桥意外落水后下落不明,至今近8年时间无音讯,虽经申请人及有关部门多方寻找,本院在网站公告查寻,仍下落不明,确应依法推定其死亡。申请人王广财、张玲华系王荣青的父母,现申请宣告王荣青死亡,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宣告王荣青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