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间市。
被告:马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间市。
审理经过
原告金辉与被告马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原告金辉已告知法院不再交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金辉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