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显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建筑工人,住贵州省水城县。 委托代理人周训奎,水城县鹰山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324091214307。 被告黄长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水城县。 第三人沈小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显军与被告黄长书、第三人沈小云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7日立案。原告王显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显军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明付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周遵润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