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吴毓峰、万厦(福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何育芳:
申请执行人吴毓峰与被执行人万厦(福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何育芳为劳务合同争议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万厦(福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何育芳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吴毓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9民初35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