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舒广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善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舒广群因与被上诉人胡善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2021)赣0203民初8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诉称

舒广群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2.上诉人已经还清被上诉人2万元借款;3.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和理由:2008年3月9日,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借条借款2万元。2014年上诉人开汾酒店还了1万元现金,上诉人儿子结婚时分两次又还了1万元现金,以及7箱53℃的汾酒,6瓶/箱,528元/瓶,借款已全部还清。但借条没有要回来,仍然在被上诉人手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上诉人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本院查明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