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蔡惠天,男,汉族,农民,****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海城市。
委托代理人:原莹,系辽宁日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齐万成,男,汉族,农民,****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海城市。
被告:贾丽华,女,汉族,农民,****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海城市。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经本案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告齐万成、贾丽华于2022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145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无争议。
案件受理费1589元,诉讼保全费1270元,均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查明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