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传统,男,住翼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朝峰,翼城县南梁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国忠,男,住翼城县。 被告:翼城县唐兴镇世家庄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翼城县唐兴镇世家庄村。 法定代表人:武品贤,该村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芳,山西唐尧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彤,山西唐尧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杨传统与被告李国忠、翼城县唐兴镇世家庄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杨传统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传统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传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10元,由原告杨传统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温海霞 人民陪审员 王**兵 人民陪审员 高永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周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