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乔素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被执行人:安徽嘉盛鞋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玉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21MA2NB1J72J。
法定代表人:欧家良,系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乔素林与安徽嘉盛鞋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皖0421民特16号法律文书,于2021年3月1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履行期限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0421执7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