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王梦晨,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县。 被告:郭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东丽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梦晨与被告郭林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青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王梦晨诉称,依法分割由王梦晨、郭林共同共有的位于青县房屋;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4年9月9日登记离婚,2017年3月,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了公园名著小区9-3-1402号房屋,2019年经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在离婚案件中,该房屋未进行分割,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诉请。青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王梦晨系青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青县人民法院依法不能行使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将本案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梦晨系青县人民法院干警,青县人民法院不便行使管辖权,为使本案公正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孙广贞 审判员  王铁川 审判员  王济长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晓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