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毛敏:
被执行人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意谱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毛敏与被执行人湖南意谱电动系统有限公司、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湘0302民初401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