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河南春鑫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晓娟(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河南春鑫置业有限公司与李晓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1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05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李晓娟给付河南春鑫置业有限公司案件款7000元,交纳执行费50元,本院已向房屋管理部门送达了协助办理李晓娟与河南春鑫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ZM200005947845《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注销手续。至此,河南春鑫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48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