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运年,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周谷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周辉,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苏建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我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谷明、周辉、苏建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8月19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 审判员 易 大 玄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罗 中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