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住所地万年县六〇北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861822268D。
负责人:吕欣,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李自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被执行人徐牡枝,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被执行人赵德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被执行人赵德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依据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赣1129民初108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其与被执行人李自龙、徐牡枝、赵德赛、赵德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赵德赛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赵德赛所有的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赵德赛名义存入的存款33085.91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