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黎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黎川县。
被告:江西黎发包装有限公司,地址在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685981824Q。
法定代表人林进荣,系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李黎光与被告江西黎发包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原告李黎光于2021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双方就尚欠工程款达成付款协议且被告已实际全部支付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黎光撤诉。
案件受理费8840元,减半收取4420元,由原告李黎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