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执行实施用)
杨辉:
审理经过
杨辉与于海涛、于东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1625民初652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王博全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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