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成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
被告:彭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成博与被告彭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立案。2021年7月12日,王成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成博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计775元,由原告王成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