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777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316773818。
法定代表人:蒋保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玉佩,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被告:仇照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被告:安徽乐趣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准河西路1306号三楼三间办公用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592681267B。
法定代表人:徐成刚,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仇照军、安徽乐趣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撤诉确系自愿,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原告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