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岳泽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以林,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连帅,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阜阳市晟瑞德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三清路366号阜阳恒大绿洲5#商业楼1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2MA2TTC7Q5E。
法定代表人:杨青松。
被告:杨青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岳泽君与被告阜阳市晟瑞德商贸有限公司、杨青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岳泽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岳泽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