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河北时代经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郭建召(曾用名郭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极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慢与被告郭建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7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郭建召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王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暂计至2021年4月26日共1410元;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8月27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因被告无力偿还,于2020年9月18日双方签订补充说明,被告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借款。2020年12月24日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之后未偿还。现向贵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被告辩称 被告郭建召没有答辩。

本案调查的重点问题是: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有无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原告举证 原告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

借款补充说明,拟证明2016年8月27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借款。

2、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拟证明原告已经将借款本金10万元支付给被告,原告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

3、2020年12月24日微信聊天记录和光盘,拟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宝实名账户转款10万元,被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偿还原告2万元。

被告质证 被告郭建召没有提供证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7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约定2017年2月26日还清。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同日原告通过支付宝转账将借款本金10万元支付给被告。于2020年9月18日双方签订补充说明,被告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借款。2020年12月24日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之后未偿还。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没有提出异议,借款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借款补充说明、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予以证实,故本院对被告借原告款10万元的事实予以确认。被告已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故被告应当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被告没有按约定偿还借款,属于违约,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既未约定借款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被告对借款期内及逾期利率均没有约定,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本院予以支持,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公布一年期贷款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被告郭建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慢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公布一年期贷款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5元,减半收取917.5元,由被告郭建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注明邮寄地址及邮编,收件人为材料收转窗口)

上诉案件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未交也未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  梁翠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司伟娜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