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保全人:许海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大同市鑫泉物流有限公司与许海南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我院执行人员经查控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等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