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培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东海县。
被告:张太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东海县。
被告:周套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东海县。
被告:赵守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东海县。
审理经过
原告尹培林与被告张太雷、被告周套贤、被告赵守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01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赵守明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赵守明被逮捕,不能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