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委托代理人:张晓锐,系广和(深汕)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祟志,系广和(深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林茂荣,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玲诉被告林茂荣不动产登记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玲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0元,由原告张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