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永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王文杰,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腾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

审理经过

原告朱永孝与被告王文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2021年4月8日,朱永孝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朱永孝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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