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艾X,男,维吾尔族,****年**月**日出生,农民,住新疆伽师县人。
被执行人:艾力X,男,维吾尔族,****年**月**日出生,农民,住新疆伽师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艾X与被执行人艾力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艾X自愿放弃执行,并向我院提交了书面的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新3129执6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