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7400765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14楼1409-1410室。
法定代表人:黄志刚,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国树,男,仡佬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国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国树银行存款人民币20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