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赵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建锋,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斯文,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郑某1,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慕姬,福建青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少丽,福建青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郑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景伟,福建君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赵某、郑某1因与再审申请人郑某2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1民终1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查明
本院再审审查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由本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黄庭岗 审 判 员 谢守庸 审 判 员 陈 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黄清秀 书 记 员 叶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