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曲周县万城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曲周县大河道乡薛庄村村北。
法定代表人:武晓倩,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海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邯郸市峰峰矿区。
被申请人:青岛冀峰惠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西五路46号甲。
法定代表人:高辉。
审理经过
申请人曲周县万城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冀峰惠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曲周县万城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青岛冀峰惠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曲周县万城贸易有限公司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曲周县万城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冀峰惠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