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米文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西昌市,身份证号码∶*。
被告卢晗,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西昌市人,住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审理经过
原告米文进对被告卢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米文进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米文进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米文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