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唐山市路南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柯海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

审理经过 唐山市路南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柯海波罚金一案,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2刑初67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原告诉称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出申请,请求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2刑初67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郭 涛

审判员 郑彩芸

审判员 胡心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艾益深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