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万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德令哈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宁州,青海贝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包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德令哈市。
审理经过 原告高万峰与被告包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