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范建文,女,汉族。
被申请人:陶宝福,男,汉族。
被申请人:王力平,女,汉族。
审理经过
范建文与陶宝福、王力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范建文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陶宝福、王力平的100520元存款,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本案存在因被申请人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陶宝福、王力平的存款100520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021元,由范建文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