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寇彩桥,湖北广众(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经营地址:保定市唐县唐尧东路17号。

经营者:张宾。

审理经过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以下简称为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8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寇彩桥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实际经营者张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00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自1999年成立以来,专注动漫研发与制作,原告设计制作的《变形警车珀利(RobocarPoli)》系列动画片自2011年在韩国首播以来不仅成为韩国家喻户晓的卡通明星,还先后成功进入法国、日本、俄罗斯、中国、泰国等全球81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和欢迎,《变形警车珀利》动画片及其动画片内“珀利(Poli)”“罗伊(Roy)”“安巴(Amber)”“巴基(Bucky)”“海利(Helly)”“马克(Mark)”等形象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了巨大的市场和品牌价值,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罗伊(Roy)”“珀利(Poli)”“安巴(Amber)”作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辩称,案涉玩具是其过年套圈活动所得,放在门市里卖,仅此一件,该玩具有3C认证和条形码,与原告独家代理的玩具不一样,认为原告所主张的3万元的赔偿无任何根据。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如下证据:

1、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出具的(珀利)作品登记证书【(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8号公证书】。2、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出具的(罗伊)作品登记证书【(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9号公证书】。3、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出具的(安巴)作品登记证书【(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6号公证书】。证据1、2、3用于证明原告是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4、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出具的人民网、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相关报道、CCTV节目官网搜索《变形警车珀利》、京东自营区销售截图【(2019)深前证字第054066号公证书】,证明原告美术作品具有较高品牌声誉,正品销量较高。5、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出具的变形警车珀利被聘请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马路天使”公益项目爱心大使【(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60号公证书】,证明原告相关作品形象获得国内机构的认可和支持,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荣誉度。6、河北省邯郸市公证处出具的(2021)冀邯肥证民字第354号公证书,证明被告擅自销售使用案涉美术作品的商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本院庭审中对上述公证保全实物进行拆封。保全实物包装盒上印有“ROBOCARHERO”、“变形汽车侠”、“4合1炫酷大合体”字样,打开封存实物,内有组装玩具一套,可拆分为四部分。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认可上述商品系从其店铺内购买,但认为原告所购买的玩具与原告拥有著作权的玩具存在细节上的不一致,达不到相同和相似的程度。

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对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对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提交的1-6证据公证书的真实性和原告拥有著作权认可,对原告到其店里购买玩具也认可,但是对原告购买的玩具与原告拥有著作权的物品不一致。

本院查明

本院依法对上述证据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了核对,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8号公证书,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发给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的《作品登记证书》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向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颁发了国作登字2015-F-00247278号作品登记证书。证书显示,作品名称ROBOCARPOLI-TransformableToyPoli;著作权人:ROIVISUALCo.,Ltd;作者:DONGWOO,LEE;首次发表时间:2010年5月11日;作品类别:美术作品;登记日期:2015年11月27日。(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9号,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发给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的《作品登记证书》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向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颁发了国作登字-2015-F-00247277号作品登记证书。证书显示,作品名称ROBOCARPOLI-TransformableToyRoy;著作权人:ROIVISUALCo.,Ltd;作者:DONGWOO,LEE;首次发表时间:2010年5月11日;作品类别:美术作品;登记日期:2015年11月27日。(2019)厦鹭证内字第73956号,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发给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向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颁发了国作登字-2015-F-00247276号作品登记证书。证书显示,作品名称ROBOCARPOLI-TransformableToyAmber;著作权人:ROIVISUALCo.,Ltd;作者:DONGWOO,LEE;首次发表时间:2010年5月11日;作品类别:美术作品;登记日期:2015年11月27日。证实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2019)深前证字第054066号公证书出具的人民网、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相关报道、CCTV节目官网搜索《变形警车珀利》、京东自营区销售截图【(2019)深前证字第054066号公证书】,证明原告美术作品具有较高品牌声誉,正品销量较高;2021年5月14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高柯斌在河北省邯郸市公证处公证员单某、公证员助理乔亚伟的的陪同下来到在保定市唐县(永武小区)附近门头标有“鑫硕玩具”的店铺。其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包装盒上显示“变形汽车侠”的玩具,购物过程中取得电子付款凭证截屏一张,并取得该店铺位置截屏一张,公证员在店铺外拍摄门面照片一张。购物结束后由公证员对所拍照片、付款凭证截屏、商家店铺位置等照片打印存档,对所购物品封存。河北省邯郸市公证处对上述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公证处出具的(2021)冀邯肥证民字第354号公证书。

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的营业执照显示,被告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张宾,注册日期为2016年10月26日,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为“玩具、电脑配件、手机配件、小家电批发、零售”。

根据上述证据,本院确认以下事实: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系“珀利(Poli)”“罗伊(Roy)”“安巴(Amber)”的著作权人。2021年5月14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高柯斌到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购买了“变形汽车侠”玩具一套,该玩具可拆分为四部分,其中三部分的形象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珀利(Poli)”“罗伊(Roy)”“安巴(Amber)”一致。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系侵害著作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系“珀利(Poli)”“罗伊(Roy)”“安巴(Amber)”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商品,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于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综合考虑涉案作品权利性质、涉案作品的知名度、被告的经营规模及其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本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二、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4000元;

三、驳回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唐县鑫硕玩具门市部承担74元,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承担47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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