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关默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被告:祖振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审理经过
原告关默语与被告祖振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1年8月9日以双方已达成调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关默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祖振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