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新疆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5762291822,住所地新疆博乐市。
法定代表人:蔡华楠,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苏向华,女,汉族,住博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疆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兵0501执1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