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赤水市盛泽建材经营部,住所地贵州省赤水市市中红河路97号,单位机构代码:92520381MA6HJQ9219。

经营者:张永霞。

被执行人:陈燃,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合江县。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赤水市人民法院(2021)黔0381民初23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货款200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150.00元、案件执行费200.00元,共计:20,350.00元等义务。因被执行人未按期支付,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陈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6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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