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会芝,女,****年**月**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晶晶,女,****年**月**日出生。
被告:王有富,男,****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原告徐会芝与被告王有富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原告徐会芝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徐会芝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会芝撤回起诉。